看到一篇介紹著作權的概念, 吃人頭路時, 產生的文件或程式碼, 著作權是屬於誰的?
簡單來說,
- 著作權還分為 著作財產權 以及 著作人格權.
- 如果, 我們不是被雇用的情況下, 是自己獨立自主的情況下, 所產生任何型式的文件, 著作財產權 以及 著作人格權 都屬於我們自己所擁有.
- 如果, 我們是被雇用的情況下,又沒有特別的契約約定, 預設的情況是 著作人格權 是我們的, 但是 著作財產權 是公司的.
也就是說, 公司擁有著作的財產權, 公司可以不用經過我們同意, 就進行商業的行為. 但是, 人格權是我們的, 我們可以主張要掛上我們的名字. - 如果, 我們是被雇用的情況下, 又有簽訂契約, 那就依契約的內容規定, 著作財產權 以及 著作人格權 是歸屬於那方.
詳細說明, 請參考底下的來源全文. 說明的很清楚!!
ref: http://www.openfoundry.org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task=view&id=9317&Itemid=4;isletter=1